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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物业企业自查情况要向业主通报





韩红新 马文娟/《兰州日报》/20090908

 
    本月起到年底,兰州市物价局将对武威市三县五区从事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活动。无证经营、不执行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不实行收费公示、使用自制收费票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受到查处。

    市物价局要求各类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同时严格执行与业主约定或协议确定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根据此次规范活动的部署,我市各家物业服务企业将在近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在服务小区内公示或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通报,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11月报市物价局。


阅读: 6154 次     2009/9/9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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