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珺/华商网/20090909
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印发了《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保障新建住宅物业在保修期内的正常维修和使用,防止开发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责任或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
该《办法》共29条,主要内容是对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提取、退还和监督管理的规范。
据介绍,制定《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是《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授权。《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规定:对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退还的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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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0 8:50:00